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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作者:jnspks | 发布时间: 2021-09-03 | 25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四)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为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和资料,纳税人办理退税时无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公告》明确,收取纳税人退税资料后,税务机关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有关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十一、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依法予以保密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税收征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身份信息、婚姻登记信息、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税务机关可依法处理。

十二、《公告》实施后,契税申报缴纳的主要方式有变化吗?

没有变化。根据《契税法》有关规定,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公告》明确,对实行“一窗受理”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到当地政府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的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及其他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事项。

具备条件的地区,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纳税人端APP应用等方式,实现契税申报缴纳网上办理、掌上办理。

十三、税务机关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即时查验的纳税资料,纳税人还需要提交吗?

《公告》规定,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即时查验的,可公告明确不再需要纳税人提交。

十四、《公告》中纳税人身份证件具体内容指什么?

《公告》所称纳税人身份证件是指:单位纳税人为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其他有效登记证书;个人纳税人中,自然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个体工商户为营业执照。

十五、《公告》什么时候起施行?

《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契税税源明细表》和契税信息联系单同日启用,《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日废止。

<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建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征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制发《公告》?

2020年8月11日,《城建税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税法实施准备工作,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建税征管工作,明确城建税执行中重点难点问题,便利征纳双方执行操作,税务总局在系统梳理现行规定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发了《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共8条,对以下征管事项予以明确:城建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规则,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在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规则,对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城建税申报时间的规定,行政区划变更后新税率适用时间的规定,城建税与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同征同管的具体规定等。

三、城建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城建税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

【例1】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7%),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不包含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下同)后申报缴纳增值税50万元,9月已核准增值税免抵税额10万元(其中涉及出口货物6万元,涉及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4万元),9月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额5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

50+6+4-5)×7%=3.85(万元)

【例2】位于某县县城的乙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5%),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后申报缴纳增值税90万元,享受直接减免消费税优惠后申报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

90+3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