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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认证”和“第三方认证”并驾齐驱,各显其能
来源: | 作者:jnspks | 发布时间: 2020-03-30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府认证”“第三方认证”并驾齐驱,各显其能

 

“政府认证”“第三方认证”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一种客观鉴定和测量

按照国际惯例,职业资格一般都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但在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就只有人社部门认证,这就给社会一种错觉,好像只有人社部门才能认证,其他机构认证,就是无效,就是违法。事实上,自从《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许可决定》颁布之后,职业资格的认证权就已经放开了。国家不断取消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发证,体现了简政放权的决心。但国家并非要取消这些职业,更不是要取消这些职业的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只是将这些职业由“行政许可”变成了“非行政许可”,由“政府认证”变成了“第三方认证”。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JNSPKS与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发证机构分属两家,一个公办一个民办,各发各的证。质疑任何一家,都是不懂法律的表现。


      职业分为准入和非准入两类;职业资格证书分为行政许可类和非行政许可类两种。行政许可类,具有法律强制性,政府部门直接负责考核发证和管理,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非行政许可类,没有法律强制性,一般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考核发证和管理,它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一种客观鉴定和测量。

    第三方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认证体系,它通过竞争取得社会承认和社会地位,有时比政府认证更具有权威性和认可度;第三方认证,往往更加重视质量和信用,更加紧密结合经济与生产的实际需要,更加能够适应职场变化和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近年来,国务院加大清理力度,绝大多数职业不能再采取“准入”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 1481 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仅仅列入140项,准入类只有39项。这意味着,政府能够颁发的证最多只有140项,多达 1341 项职业政府不能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