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交接后的注意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6.新任会计接过工作后,要做好工作衔接
(1)延续使用以前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2)延续使用会计原则和政策。
(3)发现以前记账错误不得使用划线更正法纠错,使用红字更正法调整,也不能直接对原任会计的账簿进行修改。
(4)发现使用会计政策出现错误,根据金额及影响程度分两种处理方法:
A.金额不大使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计入当期,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B.金额大及影响报表程度大的使用追溯调整法。
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二步,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第三步,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
二、总账会计交接工作
1.把账目要交接清楚。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含以前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2.财务软件的安装盘、加密设备、操作说明、税控机方面的附属设备。
3.各种公共文件的打开密码,计算表格(如工资表、成本计算表等)。
4.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一些文件,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5.做全盘账的人,还要求掌握本单位所有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以便有付款依据。
6.财务主管的工作范围,涉及所有经管的业务。如果需要,经手的以及所有未尽事宜都要交接清楚。
7.所有交接都要写交接清单,不能写概括的、模糊的交接单,核实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8.空白发票要看仔细,核对发票份数、种类,与开票系统要相符。
9.根据业务需要要清点仓库,盘点固定资产。
10.单位往来账要与最近的往来对账函核对,也要与销售采购部门台账核对,无对账函的单位备注一下,与台账有差额要与客户供应商核对确认,个人账户余额较大的要与本人核实核对确认。
【注意】务必核对往来账户。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时候会计对不上账或者挪用资金,往往就把差额暂时挂单位上或者挂在某一个人上平账。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异常数据,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就要核实,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疑点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再追究其责任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