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如同一个家庭一样,政府花钱、安排财政资金都要讲效益,也就是说要对支出实行绩效管理。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一是扩围。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抓紧研究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地,将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同时,扩大中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试点范围。
二是优化。组织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重点修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流程,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融合。将绩效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研究出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大,并向社会公开。
记者:我们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请问此项工作进展如何?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发行使用管理?
刘昆:正如你们所关注到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目前,这些新增债务限额均已下达。
同时,财政部专门印发通知,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优化发行使用流程,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督促履行法定程序。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将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事项编入预算,由省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二是切实做好项目准备。要求各地抓紧组织准备一批急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并督促申请使用债券资金的地区和部门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提前做好拟发债融资的项目准备工作,确保发债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尽快启动发债工作。要求各地一月份启动发债,部分一季度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如东北地区等,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延后。决不允许出现因新增债券迟迟不能发行影响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四是妥善安排资金投向。要求各地将提前下达的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铁路项目、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要求各地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严禁将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部门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