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关系?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而:期末未分配利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本期实现的净利润 - 本期分配的利润(含提取得各项盈余公积、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因此,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并不能直接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但是,与利润分配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应当核对相符。
对于本期无利润分配业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差,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同时,如果该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为零(如当期新办企业),此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方能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
因此,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要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期初没有未分配利润,也没有未弥补亏损。
2、当期未进行任何的利润分配业务,包括提取各项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由此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包括新办企业在内,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形并不多见。因此,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的情形是不多见的。
二、无票收入如何计算计入哪个科目?
1、无票收入要确认当期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及缴纳税款.无票收入入账直接按货款金额除以1.17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再乘0.17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无票收入的报税在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录入窗口,这样是正规做法。3、无票收入入账前,应确认清楚,对方是否在今后会要发票,确认需要发票的话可以留到开票后再做收入,避免进行调整。
当然,确实有已经入账的不需开票收入后来需要开票时,可以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处理。但是,税控系统内要做适当调整,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 帐务处理上无票收入和正常的有票收入无差别.报税环节无需要特殊处理。应该说在会计上对收入的认定与税务上是不同的。